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2025—2026学年本科国家奖学金、校级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》《国家奖学金报送材料审查要点》以及心理学院奖学金评选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,我院严格遵循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择优的评选原则,有序开展本年度奖学金评审工作。
经学生个人自愿申报、评审小组材料复核、评审小组集体审议,现将心理学院2025-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、校级奖学金拟获奖名单公示如下:
一、国家奖学金
薛雯瑞
二、校级一等奖学金
丁越怡、郭舒妍、张家乐、李新悦、熊子贤
三、校级二等奖学金
史知非、叶叶欣、陈思宇、韩晶玲、汪子沂、蒙河旭
四、校级三等奖学金
吴越、吴子娴、罗名可、陈思语、严志彬
放弃校级奖学金:侯睿、阮妍玲
五、公示说明
1. 本次公示期限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。
2. 公示期间,如对拟获奖名单存在异议,须以实名方式向学院如实反映情况,提供具体事实依据,学院将依规核查反馈。
电话:189 7159 5677
邮箱:1135495393@qq.com
3. 公示期满无异议,学院将按程序正式上报备案。
特此公示。
心理学院评审工作小组
2026年10月10日